- 發展依據
- 整合相關閱讀理解理論(e.g., Alderson, 2000; Gray, 1960; Lennon, 1962),及參考國內外的閱讀能力標準及課綱,包含美國、加拿大還有臺灣的《國民中小學英語科九年一貫課綱》、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》的「英語科閱讀理解能力表現標準和能力指標」。
- 能力指標與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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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 說明 擷取訊息 能理解局部文本字面上的意思,並擷取所需的特定訊息。 整合訊息 能理解整個文本字面上的意思,並找出相關的線索依據,並整合資訊找出問題的答案或是精確的指出主旨大意。 國小範圍 推論理解 找出問題所需的線索依據,然後進一步推論代詞所指涉的對象、生字詞的意思及文中隱含的意思。 國中範圍 局部推論 能找出問題所需的單一或局部線索依據,然後進一步推論代詞所指涉的對象、生字詞的意思及文中隱含的意思。 整體推論 能找出多個散落在文本各處的重要線索依據,有時也需提取相關的背景知識,進一步將這些資訊進行整合並推論出文中隱含的訊息。 - 測驗內容範圍
- 閱讀理解測驗等級由從DCEC1到DCEC7,等級越高代表學生閱讀理解熟習程度越高。測驗內容範圍可對應至臺灣國小高年段、國中一至三年級、以及高中一年級至三年級程度。 相關資訊可參閱成績與證書之成績對應頁面。
- 試題類型
- 文本搭配數個選擇題,文本類型有包含對話、信件、韻文、短篇敘述、海報。
- 測驗結果回饋
- 包含以下三種回饋訊息,供學生自學或老師後續補救教學使用。